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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妇幼保健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系统部分)

综合信息|2023-03-14
文件编号投标资格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控制价(最高限价)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答疑澄清时间是否延期延期后开标时间延期后开标地点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递交时间
90天
20,000元 人民币
0元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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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条技术部分的技术指标评分项“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技术规格要求: 满足所有要求得满分,“★”指标为重要指标,需要提供截图证明,任何一项不达标将扣1分,最低0分。未应答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按上述办法处理。”更正为“投标人所投产品需满足技术规格要求: 满足所有要求得 满分,“★”指标为重要指标,需要提供截图证明,任何 一项不达标将扣 1 分,最低 0 分。未应答视同不符合招标 要求,按上述办法处理。技术规格要求,以第五章的第二部分(二、设备功能及参数要求)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的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中的“(4)投标保证金”和“3.4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在招标文件内为打删除线作澄清更正,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以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的编列内容的要求进行缴纳,请各投标人参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3.4.1投标保证金内容执行。

本项目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