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天 |
| 500,000元 |
| 363,203,424元 |
| 见招标文件 |
“川发·熙海阳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答疑001 致各投标人: “川发·熙海阳光”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关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作出以下答疑: 1.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约定“投标总价扉页应按规定签字、盖章,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应完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费用应按招标清单公布的金额填报。”因本项目为EPC项目,招标人未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是否仅需提供附件1:《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无需提供投标总价扉页、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等? 答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仅需提供附件1:《投标报价汇总表》即可,无需提供投标总价扉页、投标报价实质性表格。 2.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0)中“省外企业提供的人员、业绩、奖项等信息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并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因业绩及奖项无法入川备案,请招标人明确业绩及奖项是否不需要附入川信息截图。 答复:业绩及奖项不需要附入川信息截图,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10)中“省外企业提供的人员、业绩、奖项等信息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并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修改为“省外企业提供的人员、业绩、奖项等信息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省外企业提供的人员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西昌川发颐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