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份()~()项内容的。 【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份分(1)~(9)项内容的。 【如: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它管理人员在现任职单位的近1个月(2023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已退休未满65岁的项目经理不用提供社保,但应附退休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2、交纳金额:按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的履约担保(四舍五入取至百位数),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接收证书(竣工证明材料名称)之日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2、交纳金额:按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2%的履约担保(四舍五入取至百位数),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工作日内交纳到指定账户,延期自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