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825202300007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编制天全县河道采砂规划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评分内容修改更正内容:
第五章 评标办法
5.4.2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详细评审90.00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详细评审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地质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及注册证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测量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6.成果档案管理人员(1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7.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同时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8.项目组成员:除上述1-7条人员外,每增加1人具有水利类(水利类:指: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水工环等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执业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2.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
更正为:
5.6.2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详细评审 | 人员配置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或水工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3.地质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及注册证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4.水工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 4分,本项最高得4分。 5.测量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测量专业中级职称的得 2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6.成果档案管理人员(1人):具备档案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7.安全负责人(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得2分,同时具备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 8.项目组成员:除上述1-7条人员外,每增加1人具有水利类(水利类:指: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水土保持、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水工环等专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①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②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2.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1. 本项目监督部门:天全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7220966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全县水利局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建设路153号
联系方式:0835-7220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一九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路109号3幢3楼02号
联系方式:0835-289599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5-2895993
四川一九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