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天台农汇通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33.5%的股权转让

综合信息|2024-05-08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G32024ZJ1000041
天台农汇通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33.5%的股权转让
天台县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台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33.5
1,599,700元 人民币
20
2024-05-08
其他
1. 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2.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4个周期数。3.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 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浙交汇”平台发布公告)。5.根据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2022年10月27日,被评估单位以其拥有的建筑面积为590.77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天台支行借款融资提供担供。截至评估基准日,该合同项下的银行短期借款余额为103万元。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2.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3.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4.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日(含)期间内发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