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山东福莱特无人机制造有限公司9%股权

综合信息|2024-08-09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SDZR240075
山东福莱特无人机制造有限公司9%股权
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9
514万元 人民币
20
2024-08-09
网络竞价
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3051万元,其中淄博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50万元,实缴出资750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济易信会审字[2023]第025号《审计报告》、普华审字[2024]第001号《审计报告》及淄金泰评报字【2024】第01号《资产评估报告》。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本次交易的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投资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