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三特”等重要桥梁、桥梁水下桩基及中小桥涵检查服务项目
(2025-2026YHQLJC01、2025-2026YHQLJC02、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三特”等重要桥梁、桥梁水下桩基及中小桥涵检查服务项目已由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苏财建〔2024〕57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5-2026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三特”等重要桥梁、桥梁水下桩基及中小桥涵检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5-2026年南通市普通国省道“三特”等重要桥梁、桥梁水下桩基及中小桥涵检查服务项目共划分三个合同段:2025-2026YHQLJC01、2025-2026YHQLJC02、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2.1项目概况
2.1.1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上的“三特”等重要桥梁专业化检查、桥梁水下桩基检查,具体概况如下表:
分类方式 | 标段名称 | 标段概况 | 预估检测数量 |
“三特”等重要桥梁专业化检查、桥梁水下桩基检查 |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 | 海安、海门及通州境内中心现管养的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桥、运营年限超过20年桥、3类及以下桥梁、部分重点桥梁共92座及其他突发严重病害的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2025年及2026年)。如遇新接养桥梁将按实计量。 | 92座共计37321延米。 |
海安、海门及通州境内中心现管养的特大桥、系杆拱桥和单孔最大跨径60米以上桥梁共15座(其中较2024年新增S226栟茶运河大桥)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控制测量(2025年及2026年)。如遇新接养桥梁将按实计量。 | 测点数共计1276个; 新增布设工作基准点6个、桥面测点50个、桥墩测点32个。 | ||
海安、海门及通州境内中心现管养的33座桥梁水下桩基特殊检查(2025年)、23座桥梁水下桩基特殊检查(2026年)。通过水下探摸等方式检查桩基外观、冲刷、偏位等,评定水下桩基缺损程度,为后续维修加固提供依据。如新增桥梁将按实计量。 | 2025年共计360根水中桩; 2026年共计252根水中桩。 | ||
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 | 启东、如皋及如东境内中心现管养的大桥、特殊结构桥、运营年限超过20年桥、3类及以下桥梁、部分重点桥梁共71座及其他突发严重病害的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2025年及2026年)。如遇新接养桥梁将按实计量。 | 71座共计24115延米。 | |
启东、如皋及如东境内中心现管养的系杆拱桥和单孔最大跨径60米以上桥梁共13座(其中较2024年新增G228八号桥、S355马丰河大桥、S334九圩港大桥、X312如海河大桥)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控制测量(2025年及2026年)。如遇新接养桥梁将按实计量。 | 测点数共计991个; 新增布设工作基准点24个、桥面测点200个、桥墩测点128个、拱肋测点9个。 | ||
启东、如皋及如东境内中心现管养的22座桥梁水下桩基特殊检查(2025年)、22座桥梁水下桩基特殊检查(2026年)。通过水下探摸等方式检查桩基外观、冲刷、偏位等,评定水下桩基缺损程度,为后续维修加固提供依据。如新增桥梁将按实计量。 | 2025年共计396根水中桩; 2026年共计344根水中桩。 |
2.1.2 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范围内的普通国省道上的中小桥涵洞的定期检查,具体概况如下表:
中小桥、涵洞定期检查 | 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 海安、如东、如皋、启东、海门、通州境内除“三特”等重要桥梁外其余所有管养中小桥梁及涵洞的定期检查。如遇新接养桥涵将按实计量。 | 中小桥464座共计35259延米; 涵洞约1700个。 |
2.2招标内容
2.2.1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招标内容如下:
1、“三特”等重要桥梁专业化养护检查
工作内容:
对我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道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桥、运营年限超过20年桥、3类及以下桥梁、部分重点桥梁及其他突发严重病害的桥梁进行专业化养护检查。现管养路段各标段桥梁见附表,如遇新接养桥梁将按实计量。
工作要求:
(1)一年一次定期检查
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桥梁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和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检查、检测的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析桥梁病害原因,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或特殊检查的要求。
(2)每月一次经常性检查
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及委托人的要求,对桥梁及其附属构造物的基本情况、外观质量、缺损和病害情况等进行检查。
(3)结合定检,对普通国省道特大桥、系杆拱桥和单孔最大跨径60米以上桥梁进行每年不少于1次的控制测量。
(4)按照最新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报内容及实际情况完成对合同内检查桥梁内业技术资料及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的更新修正;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其它检查和检测;配合协助委托人完成交通部年度国检相关准备工作。
2、 桥梁水下桩基检查
工作内容:
对合同内桥梁水下桩基进行检查,各标段桥梁见附表,如新增桥梁将按实计量。
工作要求:
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桥梁水下桩基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及技术状况评定;根据桥梁检查、评定结果,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每年9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水下桩基检查报告。
2.2.2 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招标内容如下:
工作内容:
2025年对我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道464座中小桥梁和约1700个涵洞实施定期检查;2026年对我中心管养的普通国省道464座中小桥梁实施定期检查;管养路段桥梁见附表,如遇新接养桥涵将按实计量。
工作要求:
(1)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桥梁定期检查和涵洞定期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技术状况评定及数据整理。根据桥梁涵洞检查、检测的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析病害原因,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或特殊检查的要求。
(2)按照最新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年报内容及实际情况完成对合同内检查桥梁内业技术资料及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的更新修正;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其它检查和检测;配合协助委托人完成交通部年度国检相关准备工作。
2.3计划服务期:
2.3.1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每月出具经常性检查报告和养护维修建议方案,同时填写桥梁数据采集表和桥梁经常性检查记录表;每年10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年度定期检查报告、线形控制测量报告、水下桩基检查报告;每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基础数据更新工作。
2.3.2 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计2025年4月)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10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2025年度涵洞定期检查报告和2025年度桥梁定期检查报告,2025年11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相关基础数据更新工作;2026年10月底前提交通过评审的2026年度桥梁定期检查报告,2026年11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相关基础数据更新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所有合同段均为: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
1.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特殊检查项目(项目内容须包含桥梁水下桩基)的业绩。说明:1个桥梁特殊检查项目(项目内容不含水下桩基)加1个单独的桥梁水下桩基检查项目,可合并作为1个满足资格条件的业绩。
注:(一)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一)桥梁特殊检查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1、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及其退化程度的测试鉴定:结构或构件开裂状态的检测及评定。2、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检算、试验和鉴定。桥梁承载能力评定宜按现行《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J21)执行。3、桥梁抵抗洪水、流冰、风、地震及其他灾害能力的检测鉴定。4、桥梁遭受洪水、流冰、滑坡、地震、风灾、火灾、撞击,因超重车辆通过或其他因素造成损伤的检测鉴定。5、水中墩台身、基础的缺损情况的检测评定。6、定期检查中发现的较严重的开裂、变形等病害,应进行跟踪观测,预测其发展趋势。
(二)招标文件中桥梁特殊检查均按照(一)中要求执行。
2.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业绩。
注:(一)桥梁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内容:1、桥面系的检查;2、混凝土梁桥上部结构检查;3、钢桥上部结构检查;4、拱桥上部结构检查;5、斜拉桥上部结构及索塔的检查;6、悬索桥主要构件的检查;7、支座的检查;8、桥梁墩台及基础的检查;9、附属设施检查;10、河床及调治构造物的检查。
(二)招标文件中桥梁定期检查均按照(一)中要求执行。
3.1.3信誉要求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均为下述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中的信用等级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信用评价类型:试验检测,下同);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1.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5技术负责人
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项已完成的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2024年11月~2025年1月或2024年12月~2025年2月或2025年1月~2025年3月)。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3.3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合同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中综合得分排第一,按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顺序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按2025-2026YHQLJC01合同段、2025-2026YHQLJC02合同段、2025-2026YHQLJC03合同段的顺序依次推荐)。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投标人不得与拟投合同段范围内已中标的尚在实施中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可自行前往,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跃龙路4号
邮 编:226001
联 系 人:荣慧
电 话:0513-85524439
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9号A1302-A1304室
联 系 人:钱舒佳、沙云天、南文秀
电 话:钱舒佳(15162861908)、沙云天(18551417471)
邮编:226001
行政监督机构: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通市工农南路 150-1 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 12 楼)
电 话:0513-59003761
传 真:0513-59003777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6)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从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录入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8.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30,解密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9:30至11:00。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现场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 年4月18日 9:30)委派授权代表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827-966-639,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检测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4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5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
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需折算成“日历天”。
②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质量标准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6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二○二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