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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华灯初上”不夜城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025-04-23
重庆市潼南区“华灯初上”不夜城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潼南区“华灯初上”不夜城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案机关名称)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503-500152-04-01-37839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潼南区两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潼南区两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潼南区双江镇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重庆市潼南区双江古镇(潼南西高速下道口对面),用地面积约5万㎡(合约76亩),总建筑面积约2.4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华灯初上步行街(建筑面积约1.26万㎡)、潼南宴(包含游客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0.56万㎡)、欢乐汇剧场(建筑面积约0.58万㎡)等。项目硬件部分包含土建、环境景观、雕塑小品、主题演绎广场及舞台、设施设备采购、装饰装修、水电气讯配套、智慧系统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其中相关配套工程以甲方发的指令为准。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用:约24000万元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跟踪审计)主要业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包括在项目的前期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管理、进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负责项目施工阶段的设计管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要求对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进行建设管理,包括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负责竣工结、决算管理工作(含配合审计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内容等建设管理工作,提供建设过程咨询,并承担项目建设责任人所有工作及责任。

中标人需在招标范围内完成本项目实施期间在各种实施合同中作为招标人应完成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设计管理:包括对设计文件质量、设计功能的管理,对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进行跟踪管理以及协调项目业主的设计需求。

(2)变更管理:组织完成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设计及审查,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

(3)施工管理: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规合约管理。

(4)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签署、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5)对代理服务期间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进场前的抽查、监督等工作。

(6)协助本项目招标人授权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

(7)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及建设期限以及施工合同,代表招标人履行建设业主对本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及合同实施管理,协调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8)负责并组织该项目的竣工验收。

(9)负责项目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业主)工程档案的收集、核查、整理、归档工作,于项目竣工验收并完成决算后完整地移交给招标人。

(10)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修管理及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对施工承包人和监理人的进度款额度审核并报招标人备案。

(1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管理工作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它工作。

(13)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2.4.2跟踪审计(包含但不限于):

(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的跟踪、记录、监督,做好跟踪日志;

(2)监督合同(施工、监理、设计等)履行情况;

(3)参加本项目涉及到工程造价及合同的相关会议;

(4)参与施工现场收方、签证,并对所有涉及该项目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签字及盖章;

(5)对隐蔽工程全过程形成影像资料备查;

(6)对主要的材料、设备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完成价格咨询服务;

(7)对设计变更、新增项目进行造价咨询;

(8)审核施工过程中每月进度款报表,并出具进度审核报告;

(9)参与监理例会;

(10)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11)出具工程管理建议书,管理建议书要反映施工变更、签证、投资超预算等重要问题;

(12)协助招标人处理工程索赔纠纷;提出咨询意见,

(13)配合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国家审计相关工作;

(14)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咨询工作。

2.5 服务周期:

2.5.1 工程项目管理: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前期工作衔接、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期间的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

2.5.2跟踪审计:从发包人通知要求进场开始至全部工程结算审核、区审计单位审计完成止。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跟踪审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25 17:00:00(北京时间)前。4.3招标人应于2025-04-28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5-1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潼南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潼南区两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重庆宇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正街62号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21号附9号3-20
联系人:米老师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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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44215299联系电话:1871640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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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