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通县老化失修小型农田水利维修项目(长宁片区一期)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大政 [2025]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长宁镇上孙家寨村、东村、西村、东风村、长宁村、鲍西村、甘沟门村 (2)招标范围:维修渠道总长度为45.52千米,其中D40U型渠道42.16千米、D50U型渠道2.12千米、D60U型渠道1.24千米;维修引水口1座、渡槽1座、车桥9座、便桥31座、跌水36座、农口601座;更换管道1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3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接收异议联系人:张先生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960998 、联系方式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中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4号红星美凯龙世博广场6楼东北角F8069号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喇女士 |
电话:0971-2796099 | 电话:0971-5218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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