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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乐山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9

项目概况

乐山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105

项目名称:乐山市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盖(签)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②因系统固化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或电子签章,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联合体协议》。③除《投标(响应)函》、《联合体协议》以外的投标响应文件材料,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签)章即可,具有同等法律效益。④因系统固化原因,联合体成员数要求以此为准: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联系方式:18228397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青路520号(乐山万达一号2号楼22楼2220号)

联系方式:0833-2145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833-2145521

四川盛世同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5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