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采购(中药小包装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5101182025000061
项目名称:中药采购(中药小包装饮片、中药配方颗粒)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②中药饮片经营企业参与投标,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毒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范围须包括毒性中药饮片)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③所投产品如涉及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其提供的产品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批准文号,并于交货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中药饮片和颗粒剂生产范围(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文号:51011825210200003769;2.监督单位:成都市新津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520054,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63号。3.本项目预算金额:1860000.元.(采购包1:1410000元;采购包2:45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市新津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106号
联系方式:028—82517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路86号兆信中心1号楼403
联系方式:028-8125893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28-81258937
四川蓝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