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柳州市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及2200万元应收股利债权

|2025-06-16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转让方名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转让比例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重要信息披露受让方资格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G32025ZJ1000053-5
柳州市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及2200万元应收股利债权
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5
36,000,000元 人民币
5
2025-06-16
其他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竞买方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竞买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详见附件《管理层(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6.本次转让标的为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柳州市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及2200万元应收股利债权,合计挂牌价为3600万元。其中,柳州市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挂牌价为1769.658566万元,浙江省浙能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柳州市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00万元应收股利债权挂牌价为1830.341434万元。如最终成交价格产生溢价,溢价部分计入股权转让价款。7.本次转让标的公司原股东柳州市金罡钢材进出口有限公司、柳州市华盛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边利明皆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8.截至信息披露起始日,标的公司营业期限为2003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营业期限即将届满。如因营业期限即将届满导致的股权变更登记延期等问题,与转让方和浙交所无涉。9.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0.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转让方联系方式:陈女士,0571-56771338。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1.非因法定原因或劳动合同约定事由,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后续相关一切职责由标的企业和受让方依法承担。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次股权摘牌完成、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碍本次交易前的标的企业股东对标的企业股东会及董事会已经做出的决议中对于11460万元现金资产进行现金分配、支付、划转。且无论该笔资金最终何时分配支付,该部分的股利权益均应属于本次交易前的标的企业股东所有。5.若受让方以联合体形式摘牌,联合体各成员应对本合同项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转让方向联合体成员的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即视为转让方已向联合体全部成员履行义务。受让方违约时,转让方有权要求联合体成员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转让方违约时,转让方向联合体成员的任何一方或多方承担了违约责任,即视为转让方已向联合体全部成员承担了违约责任,其他成员不得再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承担任何责任。6.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期间【即从评估基准日至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及违约金(如涉及)等应付款项】并完成标的企业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产生的损益由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受让方不得因股权转让交易期间损益要求转让方调整交易条件或转让价格,或要求转让方承担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