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0125FCZZ250454 |
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位于哈密市八一路雅馨苑小区1号商住楼H-Y05商铺 |
房产 |
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7.79万元 人民币 |
16 |
2025-06-16 |
动态报价 |
一、本次租赁价值包含增值税。 二、本次租赁房产自交割之日起,因租赁房产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三、本次租赁房产不包括动产、公共车位、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四、本次租赁房产系出租方按在建工程购买所得,建筑为地上25层、地下1层的框架结构的商住房,于2014年建成,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出租方提供《建设工程验收报告》《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等资料,并提供相关承诺函。建筑物外墙贴墙砖及喷真石漆,地面为印花瓷砖,墙面贴墙砖,目前作为飞驰电竞馆进行经营使用,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尚未搬离,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承租权。 五、本次租赁房产公告面积与实际交付使用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为准,房产无权属证书的以后期办理权属证书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次租赁若交易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应就不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争议协商解决,其余部分继续履行,若合同部分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七、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原件及意向承租方报名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踏勘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13999219190。 八、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产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产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 九、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