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SG0104G25070200100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城区第六中学等学校校园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三中学、交界镇中学、双丰中心小学、料甸中心小学)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哈尔滨市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哈阿发改发【2025】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城区第六中学等学校校园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三中学、交界镇中学、双丰中心小学、料甸中心小学)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第三中学、交界镇中学、双丰中心小学、料甸中心小学
2.3建设规模:交界镇中学建筑面积4229平方米;双丰中心小学建筑面积3382平方米;料甸中心小学建筑面积3377平方米;第三中学-教学楼五层整体加固;交界镇中学-教学楼一至四层裂缝梁加固;双丰中心小学-教学楼对应承载力不足的位置进行局部维修;料甸中心小学教学楼--二层承载力不足的墙体局部维修
2.4招标范围:包括第三中学教学楼、交界镇中学、双丰中心小学、料甸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的全过程咨询工作。
(1)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咨询、项目策划管理、项目报批报建、信息管理、招标管理、投资造价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其他管理等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工程监理等所包含的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10.47万元。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
2.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建设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提供备案网页截图;
3.1.2工程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建设单位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仅可兼任一项);
3.2.2项目建设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2.3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
3.2.3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须提供 2025 年 04月至2025 年06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 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
3.3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须提供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对中标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资料员外)实行实名制管 理制度,落实相关要求;评审时,只审查项目机构人员表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承诺。
3.3.2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全过程咨询单位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人要求自行配备各专业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前 3 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3.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 除 限 制 参 与 招 投 标 活 动 惩 戒 的 除 外 ) 。 [ 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3.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哈尔滨市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执行,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截止日,投标截止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本项目不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5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
7.3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 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 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争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451—53965055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延川大街202号
电 话:0451-53721197
招标代理机构:正勋(黑龙江)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兴凯路严格集团(哈工大机器人)C1栋5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646157250
电子邮件:18646157250@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