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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2025年通用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5-08-12

项目概况

2025年通用医疗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197

项目名称:2025年通用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5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2: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3: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4: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5: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6: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7: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8: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9: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10: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采购包11:签定合同之日起,30天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交付本项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件、软件等所有产品。如果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最后交付期限为该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对交货时间另有安排的应遵从采购人安排。货物到达安装现场的运输、装卸及搬运,由投标人完成;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前,采购人不予签收,若因此与物流公司产生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采购包8:无

采购包9:无

采购包10:无

采购包1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5: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6: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7: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8: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9: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10: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11:

(1)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2)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注: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00025210200065798

2.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3.采购预算:采购包1:254.2万元;采购包2:16万元;采购包3:20万元;采购包4:32万元;采购包5:92.6万元;采购包6:7万元;采购包7:111万元;采购包8:137.10万元;采购包9:62万元;采购包10:39.9万元;采购包11:174万元

4.最高限价:采购包1:234.2万元;采购包2:16万元;采购包3:20万元;采购包4:32万元;采购包5:86万元;采购包6:7万元;采购包7:111万元;采购包8:137.10万元;采购包9:62万元;采购包10:39.9万元;采购包11:166万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1号

联系方式:何老师;0817-226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B区21楼2106-1

联系方式:李强、谭周菊;0817-25113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谭周菊

电话:0817-2511389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