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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圣云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

|2025-08-12

嵊泗县圣云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嵊泗县圣云线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已由嵊泗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嵊发改[2025]115号文批准建设,养护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级财政,招标人为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圣云线K1+260~K2+960,总长1.70km。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等。

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养护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均可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每个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中须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

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 7月16日至2025年 7月 22日。

4.3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40008781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5日8 时3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

https://jypt.zsztb.zhoushan.gov.cn: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嵊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嵊泗县菜园镇基湖村金沙路1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0580-5595421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嵊泗县海滨东路210号一楼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580-5592850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承诺提供不少于7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 级及以上

银行。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地完成过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大中修养护工程业绩。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项规定。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 及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1、担任过三级及以上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且有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以上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2、拟委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

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安全负责人

1人

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在有效期内)。

注: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 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 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