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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_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8-15
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05-440100-04-01-212184
投资项目名称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北起花都大道,南至永联路。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区级)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拟建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全长约8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千米/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绿化工程等。
招标内容永星路(花都大道-永联路)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含红线外电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给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水源引入及接驳的全部内容)、电力管沟、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如管线迁改及保护、外水外电接驳)等。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25年9月15日开工,2026年9月15前竣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929.95449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九、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综合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2 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2、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本项目预留合同金额的30%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范围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专业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中小企业作为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对于预留份额,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属于建筑业的大型企业,须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1%),投标人与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采购)意向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如投标人属于建筑业的中型企业,须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1%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与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采购)意向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因字数限制,未能完整填写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8月15日 0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4日 10时30分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9月4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空港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清塘路广州空港中心A栋3楼
招标人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668866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罗工、梁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联系电话020-3606920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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