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公告
潮公易网[地](2025)22号
经饶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决定以网上公开出让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范围: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用地使用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机动车位系数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D03-04 | 饶平县城凤江新城北片区D03-04地块范围内 | 9361.76平方米 | 一类工业用地(M1) | ≤4.0 | 低层≤55% 多层≤50% 高层≤35% | ≥15% | ≤90 | 0.2车位/100平方米 | 468.09 | 175 | 10 |
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条件出让,四至范围见拟出让地块红线图。
二、上述土地出让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有关土地使用条件详见饶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土地估价备案号:4418025BA0113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二)申请人名下有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严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其他不良记录的,不能参加竞买。
四、建设期限及其他要求
(一)该宗土地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全面竣工。
(二)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面积的7%,项目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
(四)该项目亩产标准要求。项目投产后,亩产高质量发展贡献应达到饶平县新供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指标或上级相关指标要求。
(五)参照《潮州港经济开发区和饶平县产业园区工业企业项目入园规定(第二次修订)》(饶府办函〔2025〕16号)规定,该宗国有建设用地按土地现状条件出让,项目建设要一次性报建,按期竣工验收。情况特殊的,上报县政府同意后,必须在完成整体规划报建的前提下,可分两期进行工程建筑施工报建,但首期报建用地面积不能低于总面积的70%。
(六)其他事项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五、有意竞买者可登陆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ggzy.com)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一)交易中心电话:(0768)2393117
(二)委托方电话:(0768)7807336
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