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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设备采购-1

|2025-08-15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设备采购-1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高新区无人机研飞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统计〔2025〕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银行贷款、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采购(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高发改统计〔2025〕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建设规模及内容:购买无人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交货期:招标人下发供货清单后60日历天完成;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8月 16日00时00分至2025 年 09 月 04 日17时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天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健坤大厦11楼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825-680106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5010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 08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