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维护性疏浚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以下称为“本项目”)已由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施工图设计调整的审查意见》(盘交字〔2020〕3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85%、企业自筹15%,招标人为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维护性疏浚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全长37.0km,通航宽度355m,航道底高程-16.0m,可以满足10万吨级油船乘潮满载进出港,兼顾满足12-30万吨级油船乘潮减载进出港;支航道全长12.46km,口门内通航宽度253m、航道底高程-15.5m,口门外通航宽度266m,设计水深-16.0m。为了满足临港石化企业的港口运输需求,对盘锦港荣兴港区10万吨级主航道及西支航道进行维护性疏浚,预估疏浚总量1100万立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维护性疏浚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施工及其相关的全部内容。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9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1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24)资产负债率的算术平均值小于100%。 |
企业业绩 | 近5年内,投标人完成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的施工。 注:(1)近5年是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类似水运工程是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或标段疏浚总量不少于500万立方米)的沿海10万吨级或以上航道(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疏浚工程。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且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近5年内,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2.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水运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担任过1个类似水运工程施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1)近5年是指: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2)类似水运工程是指:标段合同额不少于2亿元(或标段疏浚总量不少于500万立方米)的沿海10万吨级或以上航道(不包含沿江及内河航道)疏浚工程;(3)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水运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8月19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091、024-23447977),并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4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按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上传。
5.3 本次招标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进行在线解密、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投标人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相关解密设备,按要求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 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6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监督部门: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荣兴镇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27-2822074
招 标 人: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E座
邮政编码:124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427-8806010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邮 箱:zzhwzh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