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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建设(配套集成数字化设备采购)(CQS25A03196)公开招标公告

|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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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丰都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建设(配套集成数字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3196 采购执行编号:0611-BZ2500791189BH

项目名称:丰都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建设(配套集成数字化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671,810.00元

最高限价:9,671,81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丰都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建设(配套集成数字化设备采购) 9,671,810.00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9,671,8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6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3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5日 至 2025年8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自愿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924964507@qq.com。

3.招标文件售价:0元/包。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6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2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采购经办人:李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70713617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23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王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0353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4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03538

九、附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doc(发布)丰都县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项目建设(配套集成数字化设备采购)---招标文件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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