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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B21-1(约62.55亩,41661㎡)地块招租

|2025-09-02
标的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B21-1(约62.55亩,41661㎡)地块招租
项目编号202509000055租赁底价156.375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09-02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25-09-15
标的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资产类别房产租赁
招租方承诺标的简况招租方简况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重庆市渝北区人和组团B21-1(约62.55亩,41661㎡)地块招租
坐落重庆市渝北区宝圣湖街道西南汽贸城渝航保时捷中心旁楼盘名称
租赁底价156.375万元/年租赁期限(年)6
租金支付方式季付免租期
租金递增方式第三年租金在前一期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四至六 年租金保持与第三年一致招租用途建设并运营卡丁车比赛和驾驶娱乐场
产权证号
楼层结构
房屋证载用途招租面积(㎡)41661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移交时限招租方自合同签订且已全额收到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后15个工作日内以届时现状移交租赁标的。
是否存在租赁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重要信息披露

1、场地使用时若需搭建临时建筑,承租方需提前报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取得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自行承担搭建、修建及办理相关使用手续的费用。

2、场地系现状国有空地,无土地证,招租方按现状移交承租人。租赁过程中因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改造或建设的,方案需报请招租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经营过程中需办理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招租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若有),招租方不负责任何因产权等原因造成的全部风险。

3、租期内前3年内承租方未能在场地上举办国家级卡丁车赛事,租赁合同在3年期满时终止,且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方应按招租方要求无条件将土地交还招租方,提请意向承租方注意。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转让、转租、抵押、交换承租土地,不得在承租土地上进行未经审批或许可的经营活动,不得乱搭乱建,不得对承租土地造成污染,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违禁品。

5、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承租土地作为汽车修理、堆放对土壤造成污染的材料等场地,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若因承租方造成土地污染的,由其负责土地污染整治。

6、安全责任:承租方必须高度重视该土地的安全管理,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在该土地范围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及/或人身损害,由承租方承担所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招租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踏勘联系人周静联系电话13883248168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重庆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评估备案机构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装修及管道建设情况;(2)标的是否通水、电、气、网络等;(3)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4)标的及周边楼盘现状、商业配套现状;(5)标的周边道路、配套设施、环境、工程配置条件等;(6)标的位置、面积、范围、现状范围等,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1)标的及周边楼盘未来入住情况预估;(2)其它业态布局和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等),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在租赁期间,未经法定程序、未获得有权单位批准和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土地用途、不得在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临时建筑除外)、不得开采或使用土地下的矿产资源(如石料等)及地下埋藏物、不得作为弃土场。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能在承租土地内运营卡丁车相关以外的项目,可采用活动板房或者集装箱安装简易生活区及办公区,承租方必须遵守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

8、合同期内,如遇政府土地规划或调整,自公告之日起租赁合同即时终止,承租方须在1个月内无条件搬出,招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不得向招租方要求任何赔偿;承租方逾期不搬视为承租方放弃场地内剩余物品的所有权,招租方可以进行处置,同时由承租方承担因逾期搬迁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9、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首期租金(季度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5万元/亩缴纳,其中现金转账部分不低于100万元,差额部分以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补足)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能遵守合同并经招租方验收标的无损坏、完结退出手续的,招租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10、招租方对承租方的租赁资产使用情况享有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由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情况、使用情况、是否存在存放危险物品等问题的定期巡查询问。

11、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搭建、修建、水、电、气、电话、宽带、闭路电视、物管、场地维护、设备维护、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卫生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12、除第11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13、本次招租面积系根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取得,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误差,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4、备查资料:询价文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45.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渝北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袁思益联系电话1361824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