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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2025-09-05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南申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类型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项目名称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挂牌价格500.000元/年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承包方若在合同到期前延期养殖鱼类,发包方有权处置,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且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1.5倍承包费的违约金。2、承包方养殖鱼类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因政策及上级规定不能及时归还情况,承包方应按每年承包费的1.5倍乘以相应时间向发包方交纳坑塘使用费。3、承包方在生产经营当中如发生各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发包方无关。4、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养殖,不得改变鱼塘用途,不得改变地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压占、破坏土地,不得撂荒,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鱼塘,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5、承包期间,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征用土地,甲乙双方必须服从,被征用的土地终止合同,土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养殖鱼补偿费归承包方,发包方按所征用面积向承包方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6、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对相邻地块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解决。7、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需无条件提供具有排水、泄洪等功能,上级部门征缴的供排水费由承包方负责。8、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10、承包方需在合同到期清除地上物,恢复原状将鱼池交还发包方,在合同到期后,仍存在占用坑塘行为的,发包方有权处置,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且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1.5倍承包费的违约金。11、 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元,竞标成功后转入承包费。承包方须在成交后三日内缴清当年承包费并签订合同,以后于每年5月1日前支付当年承包费。12、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5月1日 至2030年4月30日,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面向社会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鱼类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缴纳形式电汇交易保证金(元)2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阶梯价20
挂牌期5
价款划入账号120501635500000013672307
账户名称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