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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11-07
沧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师范学院教学科研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25】9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师范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建投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7707.09 万元,其中概算工程费 69254.23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6.3531公顷,总建筑面积111278.32平方米。其中:地上105061.05平方米,地下6217.27平方米。包括综合楼、知行科研楼、日新科研楼、博学教学楼、明德教学楼、校医院、学术报告厅、大门、学生食堂一、体育馆、其他(药品库)。具体情况如下:综合楼建筑面积29174.9平方米,其中地上22957.63平方米,地下6217.27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采用装配式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室内外高差0.45m,消防建筑高度44.20m。知行科研楼建筑面积12382.59平方米,地上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15m。日新科研楼建筑面积12478.02平方米,无地下室,地上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15m。博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5913.59平方米,无地下室,地上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15m。明德教学楼建筑面积14774.06平方米,无地下室,地上4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9.15m。校医院建筑面积8365平方米,无地下室,地上3层,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4.50m。学术报告厅地上1层局部2层,建筑面积5273.71平方米,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6.85m。体育馆地上2层,建筑面积5741.68平方米,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6.10m。学生食堂地上3层,建筑面积6435.89平方米,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6.90m。药品库无地下室,地上1层,建筑面积310平方米,装配式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95m;大门(西、南、北)建筑面积428.88平方米,装配式框架结构。室外市政给水管采用SDR11 PE100系列给水聚乙烯管及管件,管道公称压力1.0MPa。消火栓管道采用钢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及管件,管道公称压力1.0MPa。室外重力污水及雨水管道采用SN8级 HDPE双壁波纹埋地排水管。室外热力管网市政一次热水供回水温度120/60℃,压力1.6MPa,采用有补偿直埋敷设。二次管网采用集中供热方式,供热介质为水,管网系统采取枝状异程布置形式。室外电力工程10kV线路采用YJV22-8.7/15kV型铠装电力电缆在电力排管内敷设,室外0.4kV线路采用YJV22-0.6/1.0kV型铠装电力电缆在绿地及人行道下敷设。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沧州市,永济路以南、开曙街以西、维风路以北、开城街以东区域。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及专项工程深化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专项论证及除必须由甲方委托检测的内容以外的所有检测、手续配合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91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63723.87万元。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566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日历天完成(其中:桩基设计周期为 10 日历天完成,除桩基以外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周期为 40 日历天完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日止。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及专项工程深化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专项论证及除必须由甲方委托检测的内容以外的所有检测、手续配合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691万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63723.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3.4其他:/。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3.5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三)其他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4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上述名单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07 09:00至2025-11-13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1-2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形式并实行分散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1)代理机构收费标准:费用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25%收取(约15.62万元)。(2)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平台使用情况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向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郝立卫,联系电话:1538317567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0317-869876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建投城镇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向海路机动车检测电子设备生产制造项目研发实验楼3楼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文化大厦12层1211室
邮编:

061000

邮编:061000
联系人:

庞天琪

联系人:郝立卫
电话:

0317-2175926

电话:1538317567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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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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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hbzzzb2013@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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