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对“一带一路”乌鲁木齐自贸试验区高铁片区衡山路联通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2、招标项目编号:65010025051801083002
3、招标项目名称:“一带一路”乌鲁木齐自贸试验区高铁片区衡山路联通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4、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5、项目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资金来源: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片区,新建衡山路联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全长876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及市政管线工程等。其中,新建荣盛六街~苏州路段跨线桥,长度109米;改造苏州路~景园路段、景园路~华山街桥梁段、景园路~华山街引桥段、华山街~C九路段共531米;C九路~黄山街段长度为236米,仅重新施划标线。招标范围:包含的相关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接驳点以内的,项目所包含的所有专业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各阶段设计修改、变更相关的专项方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需派各专业设计代表根据项目需要分阶段驻场进行技术服务。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凡与完成本工程相关工程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设备、管道等设施的拆除、改造、恢复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工程、本工程与其他相邻或需衔接道路的衔接工程等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项目试运行后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并完成移交工作。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运行等。
二、标段信息
第1标段
(1)、标段编号:65010025051801083002001
(2)、标段名称:“一带一路”乌鲁木齐自贸试验区高铁片区衡山路联通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4)、标段合同估算价:7980.98万元
(5)、保证金:100000.0元
(6)、标段(包)内容: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片区,新建衡山路联通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全长876米,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及市政管线工程等。其中,新建荣盛六街~苏州路段跨线桥,长度109米;改造苏州路~景园路段、景园路~华山街桥梁段、景园路~华山街引桥段、华山街~C九路段共531米;C九路~黄山街段长度为236米,仅重新施划标线。管线工程,道路下敷设DN300给水管道353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敷设DN400雨水管道713米,管材为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敷设DN300污水管道255米,管材为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招标范围:包含的相关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及验收合格后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并对项目的质量、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接驳点以内的,项目所包含的所有专业设计及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各阶段设计修改、变更相关的专项方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需派各专业设计代表根据项目需要分阶段驻场进行技术服务。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凡与完成本工程相关工程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设备、管道等设施的拆除、改造、恢复以及完成本工程所需要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工程、本工程与其他相邻或需衔接道路的衔接工程等均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项目试运行后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站验收,并完成移交工作。采购范围: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运行等。
(7)、标段工程规模:876米
(8)、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一)、(二)资质:(一)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且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二)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满足);5、投标人业绩要求:施工: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报告,如申请人为联合体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市政道路或桥梁类似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7、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成员单位满足);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信息登记并通过验证的人员,且该施工项目负责人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如为联合体,由设计成员单位满足);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由招标人选择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3)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4)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资质要求的企业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1、对投标企业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
第2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资质)甲级
(3)[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
(4)[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
(5)[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
第3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
第4项要求:
(1)[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2、对专业人员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企业专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第1项要求:
(1)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第2项要求:
(1)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第3项要求:
(1)高级职称证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请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49.119.97.2:8090/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2月01日 10:30止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网上递交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 10:30(北京时间)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综合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田存
电话:17799225108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丽杰、员雪蓉、王玉芝、张峰、赵庆煜
电话: 17767683923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乌鲁木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991-7916873,0991-7916874,0991-791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