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能环〔2025〕4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汉滨区建民办红莲村、许家台村、忠诚村、中心村、月河新村;
2.2 工程规模:项目包括生活污水收集工程,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及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3部分内容。(一)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0.308km,其中主管网6.544km,支管网3.764km。1.污水收集主管网。主管网分为月河北岸和月河南岸2条线,其中月河北岸管线长4182.36m(其中重力流采用DN315聚乙烯PE100管,管长3341.78m,压力流采用DN110聚乙烯PE100 管,管长840.62m),共设置3个提升泵站;月河南岸管线长2361.9m(其中重力流采用DN315聚乙烯PE100管,管长1633.30m,压力流采用DN110聚乙烯PE100管,管长728.60m),共设置2 个提升泵站。2.污水收集支管网。支管网包含中心村支管、忠诚村支管、红莲村支管、月河新村支管、上许家台村支管。中心村支管采用DN200聚乙烯PE100管,管长470.57m,新建化粪池一座,容量15m2; 忠诚村支管采用 DN200 聚乙烯 PE100 管, 管长 1518. 8m;红莲村支管采用 DN200 聚乙烯 PE100 管, 管长 719. 20m; 月河新村支管采用 DN315 聚乙烯 PE100 管, 管长 783. 5m, 新建化粪池一座, 容量25m2; 上许家台村支管采用 DN315 聚乙烯PE100管,管长 272m。(二) 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建设生态缓冲带总计4处 , 生态缓冲带修复面积 63550m2,其中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面积 22918m2, 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面积40632m2。其中月河南岸K1+650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面积9401m2,陆域缓冲区生态修 复面积 12116m2; 月河南岸 K2+070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面积3584m2,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面积879 2m2;月河南岸 K3+100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面积9933m2, 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面积9540m2; 月河北岸 K2+350 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面积 10184 m2。( 三 ) 水 源地隔离防护工程对安康市饮用水 源地 (月 河汉滨段) 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隔离防护网共计 2097m (其中红莲村新建 804m, 更换 120m; 上许家台村新建573m, 更换 84m; 忠诚村新建516m) , 建设宣传牌 4个, 界标牌 4 个。;
2.3 项目投资总额:15927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5927000元);
2.4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标段编号: E6109003546vo6h9cqaa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3.2标段名称: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和查询方法);3.5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6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7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于2025-11-27 09:00起至2025-12-02 09: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标段名称:安康市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月河汉滨段)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0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康市)《https://ggzyjy.ankang.gov.cn/》。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陕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8.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8.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8.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兴安中路64号 | 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木竹桥村一组14号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张驰 |
| 电话: | 13359150481 | 电话: | 18809152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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