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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非净化区)施工

|2025-12-02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非净化区)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徐政服复[2024]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实施单位为徐州市新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及超长期国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非净化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名称:徐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改扩建工程(非净化区)施工

2.1.2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和平路以北,解放路以东;

2.1.3建设规模:改建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其中装修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1.4合同估算价:约19000万元;

2.1.5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本项目共分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建筑外立面、内部结构布局改造、加固、装饰装修,配套设施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电梯、室外工程、智能化、三网、连廊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模块,查询链接网址录入至系统指定位置。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扣除设计费的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录入)。

3.9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26日09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 日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本工程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79-81分,施工组织设计12分,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8分。

7.2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7.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7.2.2第一阶段评审: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12个)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5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BIM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BIM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也相同的,以投标人业绩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投标人业绩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情形而改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7.2.3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7.3第一阶段详细评审:

7.3.1施工组织设计(12分)(暗标)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5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5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1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针对施工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如设置隔音屏障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等措施需要详细阐述(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除管理人员外,应体现各施工主要阶段的工种及工人投入计划)及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应用(在整平、抹平、喷涂、墙板安装等施工环节应用建筑机器人,智能塔吊、智能施工升降机等智能装备的配置及使用方案)(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7)BIM信息技术的使用(3.0分)

(8)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1.0分);

7.3.2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0年11月0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1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住宅小区)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和查询链接网址,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上传至中标通知书模块,查询链接网址录入至系统指定位置。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工程总承包合同以扣除设计费的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链接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7.3.3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8分)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值取值范围为6,7,8),G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8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8=6.20;投标报价分值依据G值作相应调整(如G值取值6分,投标报价分值则为81分)。

7.4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7.4.1投标报价(79-81分):

7.4.1.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方法五:ABC合成法;

7.4.1.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电话:0516-66998691。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市新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金融集聚区F座3号楼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

联系人:周帅

联系人:王琴

电话:0516-80805867

电话:0516-67899995

2025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