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汇安昌河慢行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绵阳富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绵涪发改固【2025】94号 | ||||
建设地点 | 绵阳市涪城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桥长约600米(含主线桥梁,市政跨线桥,坡道及梯道),桥宽约4.5-32米。包含桥梁工程、特殊造型框架构建、光彩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等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12-05 00:00至2025-12-1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12-05 00:00至2025-12-1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人员要求:项目组人员配备应符合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法律等相应专业能力,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需至少完成3个市政类的招标代理业绩。3.申请人在《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4.申请人须提供适用于本项目地区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应具备完整性、细致度、准确度等。5.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证明材料,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6.编制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接受项目业主审查,无目录、页码及人员和业绩汇总表的不予认可,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证明材料以公司名称命名)传于此邮箱号:377809705@qq.com。7.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最终结算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11年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下浮20%收取。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816-22960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