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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025-12-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宁陕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农经〔2025〕5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陕县池河流域。;

2.2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收集主管网长度10.153km,接户支管长度14km;新建集中污水处理站13座,设计处理总规模为120m3/d;新建单户化粪池329座,分散治理污水量100m3/d。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缓冲带维护修复面积86000 ㎡(含生态护岸修复面积33284 ㎡),生态岸线恢复长度共计8033.8m(含缓冲带维护自然岸线恢复长度3396.5m)。;

2.3 项目投资总额:409505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378658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9003546kgkp2nhc8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若项目负责人具备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2标段名称: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不超过两家,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 同一标段资格预审,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资格预审申 请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信誉要求3.4.1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含企业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3.4.2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4.3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4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4.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部组成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12-09 00:00起至2025-12-14 00:00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标段名称:宁陕县池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1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投标人网上投标确认信息(单位名称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8.2投标人因网上的信息不完善或者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的后果自负。8.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4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康市建筑技术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A栋15、16层 地址: 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
联系人: 张孝军 联系人: 王敏
电话: 0915-2112311 电话: 1739240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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