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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卡若区 SCB-0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5-12-16

昌都市卡若区SCB-0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昌都市卡若区人民政府批准,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决定对SCB-04-03号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及年限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米)

SCB-04-03

卡若区四川桥街道办夏通路以西

1000

商业、40年

≤2.0

≥20

≤50

≤24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其他相关要求:

1.建筑风格应符合地方特色,建设时需将消防、环保及其配套设施要一并考虑。

2.宗地范围内的综合管线(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与周边市政设施的衔接,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建设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支付,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安全及交通关系。

3.具体规划控制指标以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出让地块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地勘:该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费用自理。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出让方式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定无保护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挂牌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但出让方案或法律规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竞得者竞得土地后,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报经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审定,并取得规划许可后方可开发建设。

2.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竞买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四、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止;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01月06日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5日10时30分;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30分;

4.挂牌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23时59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竞买网址)注册账户)查阅,或到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方能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手续。

2.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23时59分止;申请人向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在2026年01月13日23时59分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我参与项目查看竞买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买资格,自动生成《资格审查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3.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7日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3日23时59分止,以此时间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买人,不得擅自缴纳竞买保证金。

4.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六、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

(m?)

单价

(元/m?)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SCB-04-03

1000

2810

281

95

5万/次

七、交付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拉萨分行

帐号:32010078801400001254

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上注明(竞买宗地编号 SCB-04-03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缴纳。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付土地时间: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三)出让宗地在公告挂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四)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的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六个月内开工建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口头、邮寄、电子邮件及电话报名。

(七)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缴纳。买受人所缴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为定金。挂牌活动结束后,未竞得人自行向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申请退回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交易实施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和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未尽事宜详见《SCB-04-0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十、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十一、解释权

昌都市卡若区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互达好城小区8-1幢1号联系电话:18076904242

西藏三发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