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1310002505972001
2.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高点视频监控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89.55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89.558万元
4.项目单位: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高点视频监控项目 | 89.558 | 1批 | 高点视频监控采购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确保采购单位正常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对小型、微型企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3.方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
3.递交方式: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www.hebpr.c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公开招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政府采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到电子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廊坊市公安局广阳分局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6号甲
联系方式: 隋嘉锋 0316-23337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炎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和平路盛德紫悦府5号楼中户
联系方式: 李铁 0316-287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铁
电 话: 0316-2879929
4.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
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
电话:0316-29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