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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塔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2025-12-31

泉山区塔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山区塔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徐泉政服投〔2025〕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多渠道筹措,项目法人为徐州市新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徐州市新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泉山区塔东片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徐州市泉山区泉山区塔东片区(北至奎山、南至奎南路、西至淮海战役纪念馆、东至奎河);

2.2建设内容:对奎园小区(北起淮塔东路,南至奎淮路,西起解放南路,东至奎河西路,总面积为0.28k㎡)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奎淮路市政雨污水管道进行错混接改造。建安工程费用约39082388.10元;

2.3监理范围: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本标段监理费合同估算价约64.58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2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本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的类似监理项目(类似工程指排水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及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四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果以上文件未能反应相应工程内容,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及清单(证明材料每面需有业主盖章)原件扫描件。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结果为准)。

(6)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6009018800012738300070671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应当按所投标段账户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

4.3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保险保单的受益人为招标人,保险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险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 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1月9日17时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9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9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徐州市泉山区农业农村水务局;联系方式:0516-67561686,0516-67561696。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新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解放南路矿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内科技创业园

联 系 人:刘继念

电 话: 0516-8389393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淮海东路51号华联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徐雷电 话:0516-87666966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