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明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施工(绿化工程)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明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施工(绿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SG0100G25274
三、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下同)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参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注:本次澄清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与本次澄清修改不符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