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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6-01-13
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c6df3740-c9c2-45d1-8954-b3757f2c5ea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6df3740-c9c2-45d1-8954-b3757f2c5ea3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为1755.2㎡。新建一座30t/d的垃圾焚烧站及附属建构筑物,主要包含建设焚烧站厂房一座,除烟设备厂房一座,30t/d垃圾焚烧炉成套设备和中央控制系统,以及配套地磅1套和厂区内其他附属设施c6df3740-c9c2-45d1-8954-b3757f2c5ea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德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1-13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7-841268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德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钟诚
办公电话: 0887-841268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康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工
办公电话: 0887-8288288 移动电话: 139887444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400202500238001001
标段名称: 德钦县升平镇巨水村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1-19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2-04 09:30
开标地点: 德钦县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479.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2)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包括施工图范围且达到发包人需求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资料移交等工作以及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计招标中同时投标。(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3.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中级(含) 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注: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 3.3 中“(1)、(2)”规定的资格条件。(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待建项目;(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3)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具备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返聘证明材料。(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5)设计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6)施工其他人员要求:配备施工员(1 名)、安全员(2 名)、质量员(1 名)、标准员(1 名)、材料员(1 名)、机械员(1 名)、劳务员(1 名)、资料员(1 名),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7)拟派各专业设计人员要求:配备建筑(1 名)、结构(1 名)、给排水(1 名)、电气(1 名),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以上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本项目组所有人员(含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3.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近一年(2023 年或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成立不满 1 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2)投 标 人 ( 若 为 联 合 体 , 则 为 联 合 体 各 方 ) 应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yncredit.yn.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资,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2-04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1-12 17: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