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阳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ZY-JSGC202511FJ-022002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枣发改社会〔2025〕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阳市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80.0%;自筹资金:20.0%。招标人为 枣阳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大西街30号 建设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7799.72平方米,改建建筑面积14162.99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为46960平方米,合计改扩建总建筑面积为61122.99平方米。其他:主要施工内容:传染楼外墙及屋面翻新,综合业务楼(原康复楼)改造,新建医疗综合楼、配套用房等。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相关工程变更及技术条件范围内全部工程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监理工作。标段划分:1个标段计划工期:8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1-31合同估算价:2625261.00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采用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2.6其他:工程质量合格,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与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注:第①-⑧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或声明。3.1.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襄住建【2020】91号)不存在以下情形:(一)在襄阳市行政区域以外,担任工程项目总监的;(二)担任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公共建筑项目,且造价超过3亿以上工程项目总监的;(三)襄阳市行政区域内,已担任三个工程项目总监的。3.1.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1.5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1.6投标人拟派监理员不少于3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监理协会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3.1.7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需提供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及拟投入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登记信息网页截图。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信息必须同《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公开信息一致,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 其它要求: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选择相应的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1月14日至2026年01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4.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手机版CA(标证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系统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依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办法》等文件,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实施招投标活动,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1)招标人:枣阳市妇幼保健院 | |     地址:枣阳市人民北路61号 | |     联系人:李建 | |     电话:15997195668 | |     电子邮件:250599513@qq.com | | (2)代理机构:湖北九州工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襄阳市襄城区庞公街道190号北京公馆红色驿站旁2楼 | |     联系人:摆恒 | |     电话:15271063688 | |     电子邮件:1239039300@qq.com | | (3)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 75 号 | |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 |     电话:0710-6222635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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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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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