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Q532500202600050 |
| 金平县19个可采区5年河道采砂权(整体)拍卖 |
| 其他资产 |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 |
| 7,740万元 人民币 |
| 21 |
| 2026-01-22 |
| 拍卖 |
| 1.报名主体(竞买人)、签订合同主体、办证办理主体须保持一致。2.有意向竞买者,竞拍前务必认真查阅拍卖相关资料及《金平县2026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详见公告附件),并实地勘察或聘请专家鉴定,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物的数量、规格及品质状况,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未看标的物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一切现状认可,委托方和拍卖公司不对标的的品质、质量、数量承担瑕疵和担保其它相关责任。3.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向委托人缴纳河道生态修复保证金,保证金按成交总价的2%计算,在采砂结束河道修复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拍卖成交款分两次付清,竞得人须于签订《出让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缴纳采砂权出让金40%(包含竞买保证金),采砂权出让金剩余部分由竞得人于2027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