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墨砚片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蓬溪县墨砚片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蓬发改审【2023】170号、蓬发改审【2025】5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蓬溪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资金及其他资金等(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蓬溪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3】170号、蓬发改审【2025】5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中城泰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蓬溪县鸣凤镇、赤城镇等乡镇。
2.2 规模:建设粮食产业示范区11350亩、藕香种植园360亩、粮食初加工农业设施厂房6000平方米、有机食品农业设施厂房8200平方米。建设灌溉渠 3.981千米、停车场8800平方米、停车位350个、充电桩70个、道路8公里、管网 8 公里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2.3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
2.4设计服务期限:2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与设计工作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0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22日17时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com)—“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1月22日17时00分)。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蓬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25-542869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蓬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赤城镇迎宾大道388号
邮编:/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1388255241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中城泰达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中路32号迪舒美领4栋12号
邮编:/
联系人:饶先生
项目负责人:罗心蕊
电话:028-87776626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12月30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