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招标与采购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 010-84783353

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15米处500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

|2026-01-29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S110000D033010010060交易程序类型常规交易程序项目编码2026-YQ/05-0001挂牌金额472,875.00元挂牌日期2026-01-29截止日期2026-02-04 基本信息
经济事项名称北京市延庆区井庄镇莲花滩村村北收费站西侧15米处500平方米场院委托经营
项目编码2026-YQ/05-0001
所属地区北京市 / 延庆区 / 井庄镇 / 莲花滩村
经济事项内容为盘活村集体闲置资产,促进乡村文旅产业发展,井庄镇莲花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将位于本村收费站西侧15米处约500平方米的场院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合作方进行整体运营。
资金来源
资金落实情况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15年拟出让方式委托经营
出让方式描述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披露方式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挂牌日期2026-01-29截止日期2026-02-04
挂牌总金额(元)472,875.00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0.00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472,875.00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1、固定合作金:第1至5年,每年人民币3万元;自第6年起,每五年递增5%。合作期15年内合作金总额为47.2875万元。首年合作金应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此后每年应于10月31日前支付当年合作金。2、业绩分红:每年按项目营业总收入的3%支付。双方应于每年10月31日前确认数额,合作方在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1、委托经营内容:由合作方自筹资金,在标的物内开展小院文旅项目运营,可用于经营居住、娱乐以及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自负盈亏。2、合作方需保证为本村村民提供至少1个固定就业岗位,重要宣传须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经营活动需符合乡村文旅产业定位,不得违法违规。3、为支持项目启动,本社向合作方提供一次性资助款人民币30万元,专项用于项目建设投资,该款项无需偿还。4、合作期满后,合作方在标的物上投入的不可分离的装修、改建等添附物无偿归本社所有,可移动设备由合作方自行处置。5、合作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其经营状况不承担任何责任。6、合作方须负责其项目所有参与人员的安全,承担全部安全责任。7、未经本社书面同意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作方不得擅自对标的物进行新建、改建、扩建。8、如遇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不视为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9、出让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39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合同签订之日为闲置补偿期,合作方需正常按租金标准支付闲置补偿金)。10、标的场院面积为500平方米,房屋建筑物面积为260平方米。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萌联系电话18701306609